2009-12-31 工商時報 【王立德、薛翔之、陳美君、高佳菁/台北報導】

 財政部決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自明年起,對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採15%分離課稅,私人銀行高層30日錯愕指出,大舉回流的外皮台骨台商資金將大舉出走,「至少有30%至50%OBU資金流出,會轉至香港、新加坡。」以10月底數據,OBU資產總額939億美元估算,估計有新台幣9,000億至1.5兆元會出走。 

 銀行業者表示,雙元貨幣12月交易量初估少近1,000億美元,現在政府又要課15%的稅,客戶乾脆另闢戰場,將資金轉戰到香港、新加坡等免課稅地區,初估12月中至今已搬出的資金約100億美元。 

 根據OBU條例第16條明定,OBU支付金融機構、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法人或政府機關利息時,免予扣繳所得稅;結構型商品過去被歸類為定存與衍生性的組合商品,其中,定存的利息所得免稅;但如今結構型商品是獨立的金融商品,所得屬投資所得,不是利息所得,無法適用免稅規定。

  由於明(1)日起,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須適用15%稅率,在財經部會協調出解套的方法之前,可能衝擊市場;據了解,財經部會目前也在思考,屆時若達成共識,可能採取回溯自2010年1月1日。 

 熟稔稅務的前財經官員指出,過去OBU依「國際金融條例」對外國人免稅,由於太多外皮台骨的資金,利用OBU進行結構型金融商品交易,基於租稅公平原則,未來將依「海外所得」進行課稅,私人銀行低調表示的確有此情事,「但資金進入台灣所創造的乘數效果,對繳庫稅金的正面影響,絕對大於直接對OBU課稅。」 

 私銀主管指出,受限於台灣OBU可操作金融商品種類不多,僅限於雙元貨幣、債券、短票等較簡單的商品,今年下半年來OBU資產總額一直在萎縮,「分離課稅後,資產可能剩下一半不到!」 

 匯銀主管指出,因為OBU分離課稅一直未解決,加上已接近年底,很多大戶通常交易期間都設1個月,為了避免交易跨到99年,銀行業者通常都會建議客戶不要做,若要交易期間最好設在12月31日前,避免遇到分離課稅問題。 就因很多銀行業者已提前建議客戶先退場觀望,加上政府對於OBU免稅的解套方案,一直無進展,部份大戶們決定不再等待政府,主動另闢戰場。從12月中旬開始,大戶們就開始陸續將OBU的資金搬到香港、新加坡等免課稅地區。業者說,若原本交易的銀行在香港等免稅地區有分行,且分行有承作雙元貨幣業務,客戶多數會將錢轉到該銀行的海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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