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理財網 2010/04/05【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

連動債保單將捲土重來,對投資人來說,因為相關規定嚴格,讓連動債保單設計相對保守,收益率可能也不如銀行所銷售的商品,但也較安全。不過,即使連動債保單已是相對安全的商品,保戶購買之後,還是要注意所需承擔的風險。

金融海嘯爆發後,銀行與連動債投資人之間的糾紛至今尚未平息,但壽險業銷售的連動債保單,因為都是到期100%保本,加上全都沒有雷曼兄弟所發行的商品,在金融海嘯中全身而退,毫髮無傷。

不過,保險業掃到銀行業連動債的颱風尾,因為連結的商品同樣叫做「連動債」,去年被金管會要求全面停售,讓業者新契約保費收入大受影響。

事實上,保險局對於連動債保單,早就已經有嚴格的規定,包括:連動債發行機構在台灣必須要有據點、信評等級要AA-以上、必須要100%保本、不得銷售不保本或部分保本商品、年期要六年以上。

面對連動債保單將捲土重來,投資人要注意幾個風險:

首先是提前贖回的流動性風險。因連動式債券流動性較差,債券的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債券本身的資產價值產生顯著價差,投資人若在保單滿期前提前解約,可能會產生本金的損失。

第二是信用風險,投資人需承擔債券發行機構的信用風險,例如雷曼兄弟,在金融海嘯前,沒有人預期這家國際級的投資銀行竟然會倒閉,其所發行的連動債,也都成為廢紙。

第三是匯率風險。連動債券保單連結的連動債券都以外幣計價,若因匯率的大幅波動而產生的匯兌損失或利得,需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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