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7 01:04 工商時報 兆豐證券提供

 一般投資人在確認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戶上記載有買入之認購(售)權證時,且權證具有履約價值,即可選擇行使履約權利,申請履約時需填妥「認購(售)權證行使權利申請委託書」,於每個營業日下午兩點半前提出申請,結算時以當日收盤價格為結算價格,投資人須於履約日當日預付履約款項及支付手續費。

 履約時須支付的交易成本依發行人選擇的履約方式不同而有差異,若發行券商以證券給付,權證持有人需負擔手續費;若發行券商以現金結算,權證持有人需負擔手續費加上千分之三的交易稅。申請履約後,權證持有人將在履約日後的第二個營業日收到款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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