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3-6

權證是一種權利,投資人有權利以履約價格,向發行券商買標的股票;或用履約價格,賣標的股票給發行券商。

舉例來說,某檔台積電的權證,投資人用每張1,000元買進,假設履約價是60元,當台積電股價漲到65元,權證投資人有權要求券商履約,以60元價格買進台積電股票,扣除權證成本,就是獲利。

除了履約獲利,權證本身也在市場掛牌交易,投資人也可低買高賣,直接賺取權證價差,不一定要履約。

權證分為認購、認售,前者是作多,如果買的是認售權證,剛好相反,不管標的股跌到多少錢,權證投資人有權用履約價賣給券商,價差就是獲利。

權證是一種高財務槓桿的投資工具,具以小博大特性。但權證隨著到期時間越來越逼近,價值會縮減,一旦到期,權證就變成廢紙。

(自由時報/記者李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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