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 夏淑賢╱台北報導】‧聯合理財網 2009/03/30
房貸市場激戰,民營銀行設計「分段還本」新商品搶市,強調寬限期過後第一個十年,各項利率條件不變,只須攤還本金兩成,大幅降低寬限期後房貸還款負擔,比一般房貸月付金額減少三分之一。

低利環境下,民眾往往因為初期房貸每月支付期付金不高,提高購屋意願,等到只付息、不還本的寬限期過後,期付金可能比寬限期間大增一倍,以房貸1,000萬元為例,寬限期間期付金約3萬元,寬限期結束,每月償還金額就跳到6萬元,房貸壓力暴增。

因為不景氣,民眾收入普遍縮水,元大銀行著眼年輕族群、尤其首購自住客,財富成長需要時間,設計出分段還本的新房貸商品,除了將本金拆成兩大塊,計算每月還本金額,其他首半年低利等條件則不變,可大幅減輕房貸戶寬限期過後的資金壓力。

這種分段還本的設計,簡單的說,就是20年期房貸,本金餘額的兩成必須在房貸的首十年攤還完畢,其餘本金則留待後十年。這樣一來,房貸戶前十年期付金大減,對銀行來說,後十年可以收的利息金額不會比前十年少。

另外,假設房貸期限為30年,則前十年攤還本金15%,其餘20年攤還85%。不論是20年期或30年期,房貸戶都可選擇提前還本,但是提前償還的本金,只能扣抵第二個十年以後的本金額度,而非扣抵首十年的本金。

銀行這樣設計,是因為傳統房貸開始攤還本金後,因為本金逐漸遞減,後期銀行可收到的利息金額自然會下降,因此將本金拆成兩塊,對於年輕、財力還有待時間累進的購屋族來說,可降低期付金,初估寬限期後的每月期付金,比傳統房貸少三分之一。

不過並非所有房貸戶都能申辦分段還本房貸,銀行表示,須期付金占收入比重六到七成以下、非八大行業從業者,房屋區位在大台北、新竹、台中、高雄等都會精華區,屋齡15年以內,才可申辦。因為後期未還本金較傳統房貸多,避免房屋屋齡過老價值減損,所以銀行設下相關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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