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理財/張國仁/台北報導】 2009/04/22
  報稅季節到了!9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自98年5月1日起至98年 6月1日止(5月31日適逢星期日,順延),今年綜合所得稅方面有多項減稅法案,在今年度就可以適用,民眾可以減輕一些租稅負擔,本系列/報導讓你快速瞭解今年報稅的權益。
  綜所稅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86年度,而97年度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95年11月至96年10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5.24,與86年度調整所適用的物價指數95.65相較上漲10.03%,因此各課稅級距金額都較96年度提高。
  依97年12月26日總統令公布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97年度綜合所得稅仍維持5個稅率級距,每級稅率也維持不變,但每級稅率適用所得淨額調整提高。其中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更名為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的金額修正如下:
  一、扣除額:
  1.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扣除73,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46,000元。 2.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限額100,000元。3.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每名子女最多扣25,000元。4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限額100,000元。5.繳交國民年金費用可併入列舉扣除的保險費項目申報,但仍計入每人24,000元的限額內。
  二、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
  1.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410,000元以下課徵6%。2.超過410,000元至1,090,000元者,課徵24,600元,加超過410,000元以上部分的13%。3.超過1,090,000元至2,180,000元者,課徵113,000元,加超過1, 090,000元以上部分的21%。4.超過2,180,000元至4,090,000元者,課徵341,900元,加超過2,180,000元以上部分之30%。5.超過4,090 ,000元者,課徵 914,900元,加超過4,090,000元以上部分之40%。
  97年度綜所稅扣除額和96年度比較,除部分扣除額金額提高外,有兩項目與96年度不同:第1是97年度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改以人計算,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96年度每戶最多扣除25,000元,97年度改每名子女最多扣除25,000元。第2是繳交國民年金的費用可以併入列舉扣除的保險費項目申報,但仍計入每人24,000元的限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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