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05.18 03:31 pm
許多納稅人採用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節稅,不過,像是軍教人員的子女、未同居一家的叔伯甥侄等其他親屬、或是就讀大陸學校等教育部未核准的20歲以上子女,都不能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國稅局官員表示,列報70歲以上的扶養親屬免稅額有11萬5500元,70歲以下的也有7萬7,000元,許多納稅人都多列報扶養親屬,但近來國稅局已將扶養親屬列為查核的重點。

官員說,最常遇到的就是納稅人報扶養叔伯甥侄這類其他親屬,例如列報外甥為扶養親屬,主張因為外甥的父母親經濟不好,因此接濟外甥,等於有扶養事實。不過,這類案件到了法院,經常被法官認定為「基於同宗之誼的照顧,不代表有免稅的權利」,被要求補稅。

官員表示,要列報其他親屬的扶養免稅額,必須先證明受扶養人的父母無力扶養。如果納稅人和受扶養人同居一家又同一戶籍,納稅人要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等證明文件。若同居一家卻不同戶籍,受扶養人必須出具切結書或其他文件,證明由納稅人扶養;受扶養人若未滿20歲,則得附上其父母親的在職證明、薪資扣繳憑單等文件,讓國稅局查核其經濟能力。

此外,扶養20歲以上的在學子女或兄弟姐妹,要附上學費收據、在學證明書等文件,在國外留學或就讀軍校也可申報扶養,但就讀的學校如未經教育部認可,像是基督書院、大陸地區學校等,就不能列報扶養。軍教人員薪資所得免稅,子女也不能讓其他親屬列報免稅額。

另外,財政部各國稅局初步統計,全台還有將近8成民眾、超過400萬戶納稅人還沒報稅,多數民眾習慣等到最後幾天才去查所得或報稅,但今年5月28日到31日遇到端午節連續假期,國稅局也休假,建議民眾提早申報,否則6月1日最後一天到國稅局,恐怕會人擠人。

利用憑證上網下載,或到國稅局查調所得資料,若漏報扣繳所得,官員說,使用網路申報的民眾只需補稅不用罰鍰;如果不是網路申報,至少得罰所漏稅額的0.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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