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2 工商時報 【呂雪彗/台北報導】
 馬政府的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案有重大進展!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決定99年1月1日實施,在民國100年5月31日前報稅適用。將有35萬名軍人、國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還有托兒所的教保人員受影響。稅收雖然增加160億元,全數用於改善教育環境及軍人加給,並未增加國庫收入。

 劉揆強調,這是台灣租稅史上重要里程碑,過去做不到的,現在做到了,幾十年的爭議,現在已解決,讓所得稅制更公平合理。

 行政院昨天臨時安排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規定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納入院會議程,為展現租稅公平精神,政院決兌現馬蕭政見,大力推動取消軍教免稅。

 政院發言人蘇俊賓說,取消軍教免稅後,預計可以增加100-200億元稅收,但這些不完全納入國庫,而是用於軍公教人員的配套措施。據財政部估算,課稅所得約160億元。

 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對象,包括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的教職員,以及現役軍人。取消軍教免稅後,教育部、內政部與國防部已規劃配套措施。

 教育部方面,將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課多少補多少。

 官員表示,國中小學教師導師費每月將由2000元調高至4000元,幼稚園導師給予每班2位導師;此外,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2節,其中國小導師再減2節總計為4節;補助國中小聘僱行政或輔導人每校60萬元。受影響國中小學教師及幼稚園老師人數計21萬人。

 內政部方面,補助托兒所教保人員教保費、臨時助理教保人員人事費,以及其他學齡前兒童照顧服務,影響人數3萬人,每位托兒教保員將加薪1000元;至於國防部,是調整志願役勤務加給,須繳稅影響約11萬人。官員說,教保人員與軍人,恢復課稅的配套是課多少補多少,教育人員課稅收入多用來改善教育環境。

 蘇俊賓指出,早年軍教人員待遇偏低,法律規定給予軍教人員薪資所得免稅,但依身分、職業的免稅規定,違反租稅中立性原則,不符所得稅量能課稅精神,賦改會去年9月決議取消,這項法案擱置在政院討論配套半年以上。

 所得稅法修正案完成立法後,預計從99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也就是從99年起,軍教人員薪資將開始被扣繳,在民國100年5月31日前報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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