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09.07.18 02:49 am
金管會主委陳冲昨天表示,對淨值不足壽險公司,金管會處理原則是「各公司應強化資本結構,以達到法定資本適足率要求」,同時「大股東要有解決問題的誠意」。意謂必要時,金管會不排除依保險法接管。

陳冲昨天出席第十屆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金彝獎頒獎典禮,他會後表示,針對問題壽險公司,金管會希望這些淨值不足的壽險公司,能強化資本財務結構,透過增資等方式,達到法定標準,而且大股東應拿出整頓公司的誠意,金管會會從這兩個原則上去衡量。

陳冲說,如果這些問題保險公司沒有做到要求,讓公司狀況繼續惡化,金管會最終不排除依保險法規定處理。

依保險法第149條規定,金管會針對財務惡化保險公司,可以採「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命令解散」等四大步驟處理。

目前淨值為負數的壽險公司,國寶人壽、幸福及興農人壽,今年股東會都通過增資計畫,金管會已限期國華人壽在7月底前開股東臨時會,通過減增資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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