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財富累積的主要來源有工作所得和投資所得,我認為,工作所得是財富累積的根本,假使沒有穩定的工作收入,只想依賴投資所得累積財富,就形同「賭徒」了。

有基本的固定收入,投資理財的方式會因為人生不同階段而有不同;年輕的時候,理財目的是希望加速財富累積,投資可以很積極;50歲以後,沒有本錢重來,理財就要轉趨保守,保護多年來已經累積的財富。

我20幾歲剛踏入職場後,就在台北市師專附小的學區,花了200多萬元買了一間房子,當時房貸利率超過10%,每個月薪水一入帳就趕緊拿去還房貸,大約經過四、五年就把房貸還清。

30歲至40歲,我由於沒有房貸負債的壓力,還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加上公司配股也不錯,這個階段我的投資方式比較大膽,因為可承受風險的程度比較高。

當時我的薪水有高達八成都拿來買基金,一般人購買定期定額基金,每個月平均扣5,000元、一萬元,我是每個月就扣上五、六萬元,並且設定平均投資報酬率達15%就獲利了結,虧損20%時就停損出場。

至於我買的第一間房子,住了六年後,也在這個人生階段賣掉,買的時候200多萬元,賣掉時成交價達900多萬元,短短六年間房子就增值達700萬元。

接著我善用賣掉第一間房子賺的錢換屋,在台北市安和路買了第二間房子,當時每坪成交價20多萬元,現在該商圈每坪成交價已漲到5、60萬元,增值幅度又超過一倍。

現在,我的人生進入工作收入比較高的階段,理財的目的已漸漸從加速累積財富轉為保護已累積的財富,所以,投資不會要求很高的投資報酬率,主要以「保本型」投資商品為主。

目前我的投資配置股票和基金僅占三成,股票投資以台灣和美國的績優股為主,進行長期投資;其餘七成則是擺放在新台幣和外幣存款、購買保險、投資房地產等。

我們常會在市場上聽到有些人投資慘賠二億元,我心想,若一個人已經累積了二億元財富,為什麼還要變成「賭徒」,去投資高風險的產品,完全忽略了不當投資很可能「為了多賺50元,輸掉原有的100元」。

所以,投資人不論是作任何投資,一定要有分散風險的概念,別把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這樣才不會把原先賺到的錢又賠掉了。(渣打銀行分行營運事業部董事總經理陳致光口述,記者楊雅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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