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9 工商時報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要適用一生一屋的規定,換屋族不宜採取「先買後賣」模式。 

 不動產相關稅率的調整,對於購屋人是一大利多,包括去年遺贈稅率調降、今年初上路的「一生一屋」新制等,購屋人皆可善用,而專家也提出建議,讓3大購屋族群省稅又省利息:

 一、首購族可慎選路段率較低的區域:節省房屋稅並精挑銀行房貸利率,長期省利更可觀。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員洪暉恆解釋,房屋稅是由房屋評定價格乘上稅率(目前1.2%),房屋評定價格是經由本身面積、折舊率、街路等級率等所計算。

 而透過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的公開資訊可發現,街道路段率與目前的商圈發展,存在不合理的現象,最高稅率320%多位於西門町商圈,但是大安區永康街、民生社區新中街等區域,路段率僅有120%,稅率差距近3倍。

 可見在同樣條件下,於上述區域購屋,不但可省下房屋稅,也盡享增值優勢。不過,永慶房屋民生簽約課課長王乃佳認為,與其省下1,000元至2,000元的微薄房屋稅,不如爭取政府「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享前2年200萬元零利率,並精挑各銀行房貸利率,對抗升息風險,長期省下的利息更可觀。

 二、換屋族先買後賣,不適用新制「一生一屋」:從「一生一屋」的規定來看,除了住宅是自用用途之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也僅限於持有1間房子,而換屋族若採取「先買後賣」模式,就會造成同一時間擁有2間房子的狀態,因此無法符合「一生一屋」、享土增稅10%優惠稅率的資格。

 三、高資產大戶應及早採取「逐年贈與」:有機會完全省下贈與稅支出,王乃佳表示,夫妻合買店面、逐年贈與,因每人每年可有220萬元的法定免稅額,夫妻總共享有440萬元法定免稅額,假設張姓夫妻以4億元合買店面,店面公告現值2,000萬元,分別以5年的時間共同贈與兒子,只需要每年更改店面權狀上的「持分標示」,5年後就可將4億元的店面資產,完全移轉給兒子。

 此外,宏觀財務顧問平台顧問王澤仁指出,根據遺產贈與稅法第11條的規定,死亡前2年的贈與,將被追回計算遺產稅。 

 但依據法規,兩者稅額可互相扣抵。王乃佳舉例,張老先生擁有配偶、兒子、女兒共一家四口,假設張老先生久病纏身,且預計來日無多(壽命僅剩2年),由於生前贈與不動產,仍要課徵土增稅,因此張老先生應先評估生前贈與或死後用於遺產課稅,何者較划算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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