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9.02.27 02:56 am
為提振景氣,銀行公會昨(26)日通過三大紓困方案,放寬失業勞工房貸、企業與企業主股票質押及中小企業貸款紓困條件。

銀行公會放寬失業族房貸紓困,由原先要提供勞保失業證明改為只要提供離職證明,非勞工、沒離職證明的小店家老闆等,還可個別與銀行協商。

銀行公會理事長張秀蓮表示,去年底的房貸紓困案原來只限半年內失業者申請,現在也擴大到一年內失業的勞工都可申請紓困;且過去只限申請一次,現在則不限次數,只規定累計緩繳期最長以兩年為限。

股票質借部分,銀行公會評估,近期質押股票面臨斷頭壓力金額達數百億元。由於去年下半年銀行公會通過放寬股票質借標準的期限只到3月26日,但不少企業股價仍未回升,因此決定將期限延長到年底。

銀行公會指出,一般融資維持率為120%至140%。受金融風暴衝擊,企業主或企業股票質押後,如股價由每股100元跌至72元,原本企業向銀行抵押股票借出60元的融資維持率是166%,以股價72元計算的融資維持率會降到120%,則銀行依規定可能要求企業或企業主增提擔保品。

銀行公會因而通過「銀行業配合政府振興經濟處理股票質借暫行補充原則」,讓銀行可以放寬股票融通條件,由借款人和銀行個別協商。

銀行公會並通過中小企業紓困案,建議效法日本政府去年10月推出的「緊急保證制度」,由信用保證協會提供營收下跌或受原物料價格上漲而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100%信用保證,並建議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再提高保證成數與放寬保證規定,以強化銀行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意願。

銀行公會也建議銀行加強與中小企其他金流業務,如薪資轉帳、現金管理,以更深入掌握客戶經營情況,降低授信風險。公會強調,銀行不宜任意拒絕中小企業貸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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