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 陸倩瑤╱台北報導】‧聯合理財網 2009/03/11
股市下跌,投資型保單糾紛爆增,保戶不堪虧損要求退還保費,金管會保險局昨天說,只要有具體事實證明是保險公司的疏失,保險公司就得全額退費。

全球金融市場同步崩跌,標謗「投資兼保險」一魚兩吃的投資型保單也慘兮兮,由於保戶必須自行負擔投資盈虧,不甘賠錢的保戶紛紛槓上保險公司,引爆保險糾紛。

保險局初步統計,去年6至12月間,投資型保單糾紛占所有保險糾紛案件的比例恐逼近40%,也就是至少400件,比過去平均每半年200件,「成長」一倍以上,也寫下新紀錄。預料類似糾紛將持續增加,投資型保單的保戶已成為金融海嘯另類受害人。

據了解,投資型保單糾紛主要爭議在於:保戶提出保險公司各種疏失例如未充分告知風險,保單非被保險人親自簽名、或保險業務員誤導等,主張保險契約自始無效,希望能拿回已繳付的保費,把投資損失轉嫁由保險公司負擔。

針對投資型保單糾紛爆增,保險局官員昨天說,只要證明是保險公司的錯,保險公司就要全額退還保費。

保險局說,業務員沒有充分告知風險與保單特性,是投資型保單最常見的糾紛型態,其次是業務員以優惠存款、投資基金或結構債等不實的名義,誤導客戶招攬保單。

保險局說,保險業務員招攬不實的原因,可能是業務員刻意隱瞞,也可能是保戶自己輕忽、未花時間瞭解商品內容,但只要能證明保險公司疏失,就可以要求全額退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rMark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