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理財網 2010/04/13【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海外所得今年起納入個人最低稅負制,在開徵前,台灣出現除籍潮。《2010節稅寶典》報導,去(98)年台灣地區現住者將戶籍遷出外國的達6萬2,579人,台北市達2萬2,118人,各創下12年以來的次高和新高水準。

多位會計師指出,對於久居國外不常回國的人,將戶籍遷出國外就不是台灣的稅務居民,可以避免海外所得課稅的困擾,從數字看來,已有人這麼做。

有多少人為規避海外所得課稅而辦理除籍?倒沒有人能估出大概的數字。「來問的人不少,但無法確定他們會不會去除籍。」一位會計師說,如果不常回台,在台灣又沒什麼所得,請親人幫忙到戶政單位辦理戶籍遷出外國,就不必申報最低稅負。

和94年個人最低稅負制未實施之前比較,近年除籍人數每年增加1到2萬人。尤其以高所得的台北市增加最明顯。

88年到94年間,台灣地區戶籍遷出國外的人數在3萬多到4萬多間,未超過5萬人,同期間台北市也未破2萬。除籍人數是從96年突然上升,之後維持高峰。

戶籍法在民國86年做了修正,內政部戶政司科長林佑熹說,以前規定出境六個月未再入境,就強制辦戶籍遷出外國,86年起延長為兩年。

過去三年,戶籍遷出國外的人數是修法後的高峰。

除籍怎麼會和避稅有關?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暨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郭宗銘說,只要是稅務居民,同一申報戶內,合計海外所得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就要全數計入計算最低稅負,不是稅務居民就不用。

什麼叫稅務居民?台北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呂旭明解釋,在台灣有戶籍就會被認定為稅務居民,就有依規定申報海外所得的義務。戶籍遷出外國就「沒有戶籍」,如果在台停留一年不滿183天,就不是稅務居民。估計台灣人擁有雙重國籍者有65萬人,他們都很關心海外所得課稅的規定。

勤實佳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林敏弘表示,愛國華僑回國參加慶典、回國投票,就可能會被視為稅務居民,這點需特別注意。

內政部戶政司司長謝愛齡不認為除籍潮現象與避稅有關,她說,應該解讀為有能力久居國外的人變多了。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選擇將戶籍遷出國外,在二代健保實施後,會影響參加健保的權利;也無法參與年底的五都選舉。

衛生署健保小組召集人曲同光說,健保是投保前提是有戶籍,一旦將戶籍遷出國外,健保局會立刻予以停保。但恢復戶籍後,現行規定允許立刻加保。

衛生署楊志良說,二代健保法草案已修改規定,要等待四個月才能加保,避免有些人不盡繳費義務,生病後,才繳費享受權利。

為什麼規定四個月的等待期?楊志良說,是避免重症患者鑽漏洞,如果是癌症病患、要換人口關節、要做心臟手術應該是不能等的。

另外,內政部官員表示,戶籍遷出國外後,無法參加地方選舉,例如年底的五都選舉就無法投票。

至於總統大選還是可以參與,但要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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