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理財網 2010/04/09【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民眾購買強調「存款」或「理財節稅」的商品時要格外注意,這可能是壽險業者以不當方式招攬商品。為保護投資人,金管會最近也函令保險業者,招攬複利增額型壽險商品時應落實控制措施,在一個月內納入內部招攬、核保處理程序。

複利增額型壽險商品,每年會以複利方式增加保額,如每年增加2%的保額等,部分業務員在招攬時,會告訴保戶可以將增加的保額,以解約方式拿回一筆錢,讓消費者誤以為就像定存一樣,每年可以領回一筆錢。

據了解,最近有民眾向金管會投訴,指部分壽險業者以「存款」或「理財」等不當方式,招攬複利增額型壽險商品,讓民眾在搞不清楚的情況下,投資該商品;金管會最近也特別發函,要求保險公司注意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保險業形象。

為避免再發生類似不當招攬的情況,金管會要求,壽險公司應確實落實執行控制措施,並在文到一個月內檢視修正並納入內部招攬、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

相關措施包括各公司必須考量保額大小、險種、年齡、家庭狀況、投保目的、職業等因素,確認消費者有購買複利增額型壽險商品及繳交續期保費的財務能力,並嚴禁要求消費者先填具保單借款、不動產抵押貸款或部分解約申請書,作為繳交續期保費的資金來源。

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應具體要求招攬人員,不能僅以理財、節稅為唯一招攬訴求;保險公司並應加強審核複利增額型壽險廣告文宣,不能過度強調理財帳戶概念、假借存款名義或與存款比較,且應強調保單借款利率屬短期利率且具變動性,通常高於保單預定利率。

金管會強調,保戶辦理保單借款必須支付高於按保單預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中途解約也可能有損失或無法獲得複利增值,保險業者應該把這些相關警語用顯著文字揭露在廣告文宣中,以避免產生消費糾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rMark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