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9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專題報導

今年起,國內銷售的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的收益,一律要課徵所得稅,明年報稅時適用。壽險業者提醒,新稅制對多數保戶沒有太大影響,只要留意課稅五大重點,投資型保單在提高保障額度、或退休規劃等方面,仍有利基。

去年底財政部宣布,今年起投資型保單保戶屬於投資帳戶收益,一律要課徵所得稅,但不溯及既往,對去年底前已經買保單的民眾沒有影響。至於今年才買的民眾,會先區分所得是來自保險或投資收益,才會依法課稅。

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表示,投資型保單課稅五大重點,其一,由於投資型保單是投資帳戶的收益才課稅,其中投資帳戶的收益,包括投資標的贖回轉換及配息等,還需進一步區分投資標的是屬於國內或海外投資。

舉例來說,國內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免納所得稅,但配息部分屬於存款利息及股利,應納入所得稅;若為海外投資,就必須納入基本稅額計算,今年開始實施後,包括投資型保單投資標的的利息、股利及海外所得獲利部分,在明年報稅時都需要列入所得稅計算中。

此外,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的狀況下,則保險給付金額有贈與稅的可能。至於遺產稅部分,投資型保單未來可能以適格標準來作為遺產稅課徵標準。

課稅規範 對保戶影響小

林元輝表示,這些課稅規範其實對大部分的保戶影響極小,像海外所得須超過一定門檻才會需要繳納,而若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也可能降低被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的可能性。

再者,若是解約或部分提領的各項給付,還是免繳所得稅的,原本因為保險事故發生的各項給付,也不需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林元輝認為,儘管投資型保單所能發揮的效益不像以前,但功能仍是存在的,除可以用較低保費加強保額之外,且同時可以投資、免費轉換多檔基金,這些都是其他單一商品無法取代的。

壽險業者強調,根據統計,目前台灣投資型保單市場,平均累積保費為100萬元以下的佔了近九成五,若以年報酬率6%估算,每年所得也不過6萬左右,距離課稅門檻仍有一段距離,目前也僅約有5%的高資產客戶可能面臨到課稅問題,因此,假使今年才買投資型保單者也無須太過擔憂。

資誠會計師許祺昌認為,一般買投資型保單的民眾,其保單投資帳戶的所得來自於境外,海外所得超過1百萬,且海外所得加上台灣所得超過6百萬才有適用最低稅負的必要。現在投資型保單雖然失去所得稅的節稅效益,遺產稅部分也許還有機會,但目前仍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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