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理財網 2009/07/30【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購買大樓型自用住宅民眾要注意,如因需要向建商增購自用停車位,必須向稅捐機關提出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申請,財政部提醒,未申請者地價稅會多繳四倍。

財政部指出,地價稅優惠稅率目前只有千分之2,需由民眾自行提出申請,一般而言,未能在當年度9月22日前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者,就要按照一般用地稅率課稅,至少會多繳四倍的地價稅。

依據稅捐機關的實務課稅經驗,忘記為增購的停車位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最常發生在購買大樓住宅的民眾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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