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編譯彭淮棟/美聯社華盛頓二十七日電】2010.01.28 02:16 pm

美國聯邦主管機關27日公布加強管理貨幣型基金的新規,包括基金必須持有一定比例能夠即時兌成現金的資產,以及定期透露基金價值。

聯邦證管會 (SEC)這套新規則,目的是加強保障目前總值約3兆2000億美元 (台幣102兆5000億元)的貨幣型基金投資人。

引起SEC頒行新規的事件,主要是金融危機高潮的2008年9月,著名的Reserve Primary基金價格跌破面值,導至投資人蒙受損失。該基金資產跌破1美元基準,1美元變97美分。Reserve Primary基金1970年創設,是美國第一個貨幣型基金。基金跌破面值,英文叫breaking of the buck。

Reserve Primary基金崩盤後,恐慌的全美投資人從貨幣型基金抽金三千億美元,相當於那些基金資產的14%。

基金資產 須有一定比例能快速兌現

新法規定,貨幣型基金的資產至少必須有10%以現金,或者以美國國庫券之類能夠在一天之內兌現的形式持有。而且,能在一周之內兌現的資產必須至少占30%。

另外,貨幣型基金投資於最高評級以外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3%(目前的許可比例是5%)。貨幣型基金投資的公債到期時程,也從目前的90天縮短為60 天。

SEC並規定,投資人不是以每股1美元購買或贖回時,貨幣型基金必須有能力以電子方式處理這些作業。這項規定,用意是基金跌破面值時,方便投資人抽金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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